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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核組織與運作

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須經審計委員會同意,並提送至董事會核決。依循本公司「核決權限程序書」、「新進人員招募任用辦法」及「績效考核與發展辦法」等內部規定,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每年考評、薪資報酬須由稽核主管簽報至董事長核定。相關規章辦法內容已揭露於本公司人事內部規章網頁中。

壹、稽核室之隸屬與任務

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隸屬於董事會,設置稽核室,除稽核主管一名外,依稽核業務需要配置稽核人員,目前配置三名,海外子公司依事業別配置八名,以執行內部稽核作業,其目的在於協助董事會及經理人檢查及覆核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營運之效率、效果,並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及作為檢討修正內部控制制度之依據。

貳、內部稽核業務

本公司訂有「內部稽核實施細則」為內部控制制度之一環,以規範稽核角色、對象、稽核計畫、稽核工作內容之執行方式、權限、責任、義務及稽核溝通(和董監事及受查單位)方式等,本公司稽核人員依本實施細則辦理內部稽核業務。

參、內部稽核工作之執行

一、本公司稽核室秉承公司最高管理單位之指揮監督辦理內部稽核工作,分為定期及臨時兩大類,定期性稽核由稽核人員依年度稽核計劃執行,臨時性稽核由董事會或其授權人之指示辦理。
二、稽核範圍包括本公司各單位及所屬各分支機構。
三、稽核室於每年年底前依風險評估結果擬訂年度稽核計畫,釐定稽核項目、時間、程序及方法,並經董事會通過後,按月依照稽核計畫確實執行,據以檢查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之遵循程度、有效性及與其對各項營運活動之影響,檢附工作底槁及相關資料等作成稽核報告。
四、稽核人員應與受查單位就年度稽核項目查核結果充份溝通,對於檢查所發現之內控制度缺失及異常事項,應據實揭露於稽核報告,並應於稽核報告陳核後加以追蹤,至少按季作成追蹤報告至改善為止,以確定相關單位已及時採取適當之改善措施。
五、稽核報告及追蹤報告於陳核後,於稽核項目完成之次月底前交付各監察人查閱,並作妥善保存至少五年。
六、稽核人員從事工作時秉持超然獨立,客觀公正立場確實執行其職務,並盡專業上應有之注意,除定期向各監察人報告稽核業務外,稽核主管須列席董事會作報告。

肆、追蹤覆查與考核

一、本公司稽核室對主管機關檢查所發現、內稽作業所發現、內控制度聲明書所列、自行檢查及會計師專案審查發現缺失之各項建議改善事項,均持續追蹤改善情形作成書面報告,提供作為各部門績效考核之重要項目。受檢單位對該等缺失列管追蹤並定期自行檢討,至稽核單位覆查認為確已改善為止。
二、本公司內部稽核人員均學有專精且為公司資深員工並作持續進修,其品德及學經歷須經本公司最高管理單位考核足以擔任本公司內部稽核工作,並符合主管機關函令規定資格及參加內部稽核講習之內容及時數,不斷提昇稽核品質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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